『 訂房須知暨注意事項 』
※ 訂房前請務必詳閱
一、平日:週一至週四
旺日:週五、週日及假日前一日
假日:週六、國定、連續及特殊節日。
◎ check in:當日下午15:00後。
◎ check out:隔日中午11:00前。
◎ 客房收費以『間/夜』為計算單位。若於次日11時以
後~14時以前逾時辦理退房手續者加收半間/夜房費
;若於14時以後退房者,加收一間/夜房費。
◎ 請勿攜帶寵物住宿。
◎ 客房內請勿烹煮食物。
二、房價均贈送早、晚餐(住房當日晚餐及隔日早餐),惟
特殊節日例外(例:春節期間、萬人泳渡……等,依飯
店現場及官網為準)。
◎ 營業時段:
【早餐:AM07:00~09:00,晚餐:PM18:00~20:00】
三、訂房時請選擇使用【A方案】或【B方案】付款,本飯店
依匯款日保留訂房之優先順序
◎【A方案】(僅適用於三間(含)以下訂房):
1、請於訂房3日內匯足房價之30%定金,餘款加計房
價10%服務費及5%稅金於check in時以現金支付。
2、取消訂房
☆旅客於住宿日當日或怠於通知取消訂房,退還定金
0%。
☆旅客於住宿日前1日取消訂房,退還定金20%。
☆旅客於住宿日前2日至3日取消訂房,退還定金30%。
☆旅客於住宿日前4日至6日取消訂房,退還定金40%。
☆旅客於住宿日前7日至9日取消訂房,退還定金50%。
☆旅客於住宿日前10日至13日取消訂房,退還定金
70%。
☆旅客於住宿日前14日取消訂房,退還定金100%。
☆若因天災或其他不可抗拒之因素、或遇飯店所在地
發生不可抗拒之因素,如地震導致交通中斷、或中
央氣象局發佈陸上颱風警報…等取消訂房,退還定
金100%。
☆退款如以信用卡授權取消者,扣除刷卡手續費及作
業處理費200元後,餘額全數退還;若以電匯或ATM
轉帳退款者,扣除作業處理費100元後,餘額全數
退還。
不便之處尚祈見諒!
◎【B方案】(適用於四間(含)以上訂房):
1、請於訂房3日內匯足【房價】之全額(即免收10%
服務費及5%稅金),現場check in手續簡便。
2、取消訂房
☆旅客於住宿日前(含當日)取消訂房,皆不扣任何
款項費用。款項恕不退還均可保留一年,期限內匯
款人及其同意之指定人,皆可前來住宿,惟請重新
訂房。新訂房之日期,依房型、平 / 旺 / 假日等
之不同,價格增減後,差額現場到付,若有餘額即
續保留一年。保留款逾期視同自動放棄,不另通知
☆若因天災、其他不可抗拒之因素、或遇飯店所在地
發生不可抗拒之因素,如地震導致交通中斷、或中
央氣象局發佈陸上颱風警報……等取消訂房,款項
恕不退還均可保留一年,餘同上述(期限內匯款人
……餘額即續保留一年。)。惟保留款逾期可再展
延一年,以乙次為限。
☆旅客於住宿日前(含當日)15:00前,怠於通知亦
無法連絡者,已匯款項恕不退還且無法保留。
不便之處尚祈見諒!
四、為確保您的權益,匯款完成後,請您以下列方式擇一
確認訂房:
1、將訂房資訊E-mail至飯店信箱:
el.do@msa.hinet.net,請務必註明:
訂房人姓名、住宿日期、轉帳後五碼及手機號碼
(建議使用)。 2、電洽049-2855-855,請務必告知:訂房人姓名、
住宿日期、轉帳後五碼及手機號碼。
我們將於收到通知起三日內,以E-mail、電話或傳真
回覆確認。訂房三日過後,若本飯店仍未收到或收足
款項,則不再保留房間,不便之處敬請見諒!
五、本飯店舉辦任何活動之贈品(含贈送之餐點),恕無
法折抵現金或等值贈品。
六、團體另有優惠,歡迎來電洽詢:049-2855-155
※ 注意事項:
一、任何優惠活動如因不可抗力或任何原因等無法執行時
,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改、變更或終止優惠活動之權
利,其他優惠活動未盡事宜依現場說明及官方網站最
新公告為準,不另行通知。
二、參加任何優惠活動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內容,主辦單
位會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範,在未經參加者同意
前,主辦單位不對外揭露參加者個人資料。對於參加
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,參加者同意主辦單位及關係企
業或合作對象,得於合理合法之範圍內蒐集、傳遞及
使用此資料,以作為統計、研究或提供其他服務。
三、參加任何優惠活動者於參加優惠活動之同時,即同意
接受本注意事項之規範,如有違反本注意事項,本飯
店得取消其參加或優惠資格。其他未盡事宜,均依照
中華民國法律規定及網路規範辦理,參加者同意若因
優惠活動有所爭議或糾紛,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
一審管轄法院。
※ 匯款資訊
銀行:台灣企銀 北三重分行
戶名:建開物業企管股份有限公司
ATM 轉帳銀行代號:050 帳號:1521 215 9988